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碧江区人民检察院被省院授予“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”荣誉称号
时间:2018-12-17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 【字号: | |

  近年来,碧江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铜仁市检察机关的领导下,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,以司法办案为中心,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,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,强化法律监督,强化自身监督,强化队伍建设,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。  

  

  12月8日,在省院在表彰大会上,碧江院被授予“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”荣誉称号。  

  

  2013年,碧江院荣获“书香贵州十佳机关”,并且控告申诉检察工作、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先后被省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,并被荣记“集体二等功”。

    

  2015年,碧江院派驻区看守所检察室荣获全国“一级规范化检察室”。  

  

  2016年5月,碧江院创办的微信“碧江检察”荣获“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微信”,2016年9月“碧江检察”头条号荣获贵州最具影响力检察头条号。  

  

  2017年2月,碧江院被省检察院授予民生资金保护专项活动“先进集体”荣誉称号。  

  

 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连续三届(2011年第七届、2014年第八届、2017年第九届)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定为“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”。  

  

  2014年、2015年、2016年连续三年在全市检察机关目标考核中荣获第一名,连续三年在全区绩效考核中荣获一等奖。五年来,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15人。  

  

  在新的时期,碧江区人民检察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,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不忘初心,牢记使命,不断改进检察工作,奋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,为建成新时代碧江全面小康社会、开启基本现代化新征程再创佳绩再争荣誉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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